别人东西被放网络平台用了,就得给钱,这规矩看着简单,实际操作里头却藏着好多门道。不管是个人创作者呵,还是平台运营者呢,弄不明白这些边界,轻则删帖道歉,重则赔钱吃官司。今天我们就来掰扯掰扯信息网络传播权那些你必须知道的硬核规则。
授权付费是铁律但也有例外
除存在特殊情形外,法律有着这样的规定,即任何组织或者个体,若借助信息网络去提供他人的作品,那就务必获取许可同时付出报酬。这条原则适用于种类多样的,作品,像是涉及音乐、视频、文章以及图片这些类别。就像于抖音上传他人的电影片段,或者公众号转载他人的文章,都一定得预先取得授权。而所谓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合理的使用,,比如说为学校课堂教学少量地提供已发表的作品,要不就是盲人以非盈利的方式去获取作品。不过需要留意,合理使用的范围是极为狭窄的,千万别把它当作挡箭牌。
权利管理信息动不得
数字指纹是附着在作品上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像是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使用条款等。除非技术原因无法避免才能删除或改变这些信息,不然就是违法行为。像有些视频平台自动去除原视频的水印,这就触碰了规则界限。另外即便你没有动手去删除,但是明明知道某个作品权利管理员信息已被删改,还继续进行传播,这也要承担责任。2023年有个图片网站就因为传播被抹掉水印的摄影作品,被判定要赔偿原作者8万元。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免责避风港
拥有自动接入功能、自动传输功能、系统缓存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只要契合技术中立原则,不进行内容修改,不干涉数据统计,便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举例来说,中国电信提供宽带服务,当用户上传侵权视频时,电信通常无需负责。然而,服务商必须达成三点要求:不挑选改变传输内容,不指定特定接收对象,临时存储不超出合理期限。要是发现侵权内容后未及时处置,那就得承担连带责任。
存储空间和搜索链接的红线
对于云盘、网盘、论坛这类信息存储服务平台,以及百度、谷歌这类搜索链接服务商而言,适用的是不同的免责条件。平台需要处于不知道且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所上传内容侵权的状态,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要立刻删除。然而,这里存在一个关键要点,要是平台从侵权内容当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像收费会员才可以观看盗版电影这种情况,那么就无法免责。2024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做出判决,某网盘因为推荐热门盗版电影,而被判定赔偿20万元。
错误通知要承担赔偿责任
权利人发出删除通知并非不存在任何风险,要是因错误通知致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将合法内容予以删除,或者断开链接,且给服务对象造成了损失,那么权利人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就比如某家公司错误地认为竞争对手的宣传片抄袭了自身的广告,进而要求平台删除,最终导致对方错失了双十一黄金推广期,而最后法院判定通知方赔偿15万元。所以在发出通知之前务必要进行确权,不要动不动就挥舞大棒。
扶助贫困的特别通道
法律为助力贫困地区借助信息网络来提供作品,给予了许可,然而务必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在提供之前,需要在官网公布作品的名称,作者的姓名以及报酬的标准,公告满30天之后,若著作权人没有提出异议,才能够进行提供。要是作者在事后表示不同意,平台就得马上删除,并且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使用期间的报酬。并且必须只能向农村地区提供,不能将范围予以扩大。2025年,某公益平台由于向城市用户也开放了贫困地区的资源库,而被作家人人网起诉存在侵权行为。
当你在进行转载或者上传他人作品这个行动的时候,是否曾碰到过明明已经标注了来源这一明显标识然而最终却遭到投诉侵权如此这般的状况呢?欢迎在评论区去分享你自身所经历的这些事情,赶紧点赞并且转发以便让更多的朋友能够避开这些容易让自己陷入麻烦的情形。


